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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7 13:57:2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按姓氏笔画排序)

准考证号

备注

813

(上午8:30

法官助理

526021001

方遂远

111011201811


祁红光

111071402025


李松原

111068802007


赵炳晴

111068800614


曹烨华

111026101506


蒋思琪

111011201129


嵇姣龙

111068800903


魏芳杰

111068801922


813

(下午13:30

法官助理

526021001

王淼

111120700114


张佳晨

111026600402


姜丽丽

111026101902


司法警察

526021002

沈英

111150700912


周宇

111150702503


高正

111151300508


二、面试地点及报到要求

面试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可乘坐302路、特16路、431路、499路、650路、672路、690路公交车至甜水园街北口站或地铁14号线至朝阳公园站(D2西南出口)下车。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2:40前报到。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报到人员即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1),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参加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关于严格遵守任职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的提示卡》(详见附件2,按要求打印并如实填写末页的承诺书,于报到时提交。

(三)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

(四)面试时考生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仍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或处于新冠肺炎治愈后隔离医学观察,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可在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后,报名参加本市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五)面试时如考生出现体温异常(37.3℃)、咳嗽、咽痛、胸闷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应配合安排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治,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可在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消除后,报名参加本市202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

(六)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http://cyqfy.chinacourt.gov.cn)进行公示。

(七)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面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八)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10-86377101/86377181

 

附件1: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关于严格遵守任职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的提示卡

附件3:中高风险地区、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询方式

附件4:北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87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