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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刘庆德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
  发布时间:2010-12-29 17:43: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朝阳法院法警大队原大队长刘庆德同志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上被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

  刘庆德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在司法警察岗位上脚踏实地、勤勉敬业。担任大队长期间,刘庆德同志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作风养成,为建设一支管理内容制度化、管理权限层级化、管理落实科学化的司法警察队伍做出了重要贡献。《朝阳法治新闻》曾以“刘庆德:铸造法警铁军的当家人”为题对刘庆德同志的事迹进行专题报道。他在岗位调整至办公室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后尽职尽责,为朝阳法院机关及各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做了大量工作。

  据悉,在该次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共为全国18名优秀退休司法警察颁发了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