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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与市高院、国家版权局成功举办“著作权集体管理与著作权保护”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12-29 17:45:27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5日,朝阳法院与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联合举办了“著作权集体管理与著作权保护”研讨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于晓白、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锦川、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学东出席会议并致辞。

  国务院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金武卫、国家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段玉萍、中国社会科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林、CISAC(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亚太区总干事洪伟典、市三级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代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部分权利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助理张雪松、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主持。

  与会人员围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关于权属的举证责任问题”、“非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员提起法律诉讼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案件的赔偿标准问题”、“司法保护与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等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本次会议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官能动司法的水平、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