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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臧德胜同志荣获第四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
  发布时间:2012-01-27 11:15: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北京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朝阳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臧德胜同志荣获第四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

  多年来,臧德胜同志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刑事审判为平台,以服务发展为目标,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为审判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2次,并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政法系统“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朝阳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等30余项荣誉称号。其主要事迹为:

  一是潜心钻研,做审判业务的“行家”。臧德胜同志坚持学习、勤于思考,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实现了质效双优的良好效果。十年来,共审理刑事案件1700余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000余人,无一错案。在办案过程中,他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在审理被告人何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积极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对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中央电视台以“妻子误杀亲夫,断案兼顾情法”为题作了专题报道;妥善办理绑架全国政协委员陈丽华案、冒充奥组委工作人员诈骗案等大量复杂和重大敏感案件,妥善审理了北京首例利用手机WAP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疑难新类型案件,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对同类案件的审理也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二是创新方法,做维护和谐的“使者”。臧德胜同志心系大局、情系群众,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在朝阳法院全面推广调解和解制度后,调解了全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并首次在刑事审判中引入律师和解制度。同时他积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探索出甘当“三器”的个性化调解技巧。仅2005年以来,他共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0余件,案件调解率高达90%,为被害人追回损失1000余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此外,他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先后向中国企业联合会、百度公司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20多份,推动了相关行业制度漏洞的填补。

  三是学思结合,做推动实践的“专家”。臧德胜同志将调研、宣传工作作为优化司法服务、推动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共在《刑事法判解研究》、《刑事审判参考》、《人民司法》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案例研究20余万字,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撰写的学术论文《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标准的确定及司法认定》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北京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其学术水平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关注,分别受聘担任了中国政法大学产学研基地研究生合作导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经贸法律系兼职副教授,并参加了市高级法院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多次为人民陪审员、新录用人员、刑事法官进行培训。同时,他先后在《人民政协报》、《北京日报》等报纸刊物上发表宣传文章20余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0余次,成为新时期广受百姓欢迎的知识型法官的优秀代表。去年“七一”期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还以党建特别报道的形式,播出专题片《臧法官的一天》,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