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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加强“三型法官”培养畅通专业人才发展途径
  发布时间:2012-11-01 14:06:18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法院2012年队伍建设工作会关于提高司法素质能力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我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工作意见》,大力加强专家型法官、研究型法官、教学型法官“三型法官”培养,通过明方向、搭平台、强实践,进一步畅通了审判人才的发展途径。

  一是推进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培养和储备“专家型法官”。以培养一批在特定审判领域内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足、能办精品案件的专家型法官为目标,我院大力加强专业化合议庭建设,根据所受理案件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精细化分工,由相对固定的审判庭、合议庭对同类型案件或相近类型案件进行专门审理。截至目前,我院已经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商业保险类案件及交通事故类案件等16个专业化合议庭,为培养专家型法官提供了实践平台。同时,我院还通过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外派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业务专家。近年来,我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钟蔚莉、“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刘鹏等一批优秀法官。

  二是加大对调研工作的支持,培养和储备“研究型法官”。以培养一批在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课题攻关、学术成果丰硕的研究型法官为目标,我院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调研工作,先后出台了《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等多项调研考评、奖励、管理机制,并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搭建“法官讲坛”、法官会议等研讨平台,探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营造了浓厚的调研氛围;积极申报各类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开展调研工作评比,每年以颁奖典礼的形式对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为调研人才的成长创造了条件。近三年来,我院干警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各类调研文章近400篇,在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论文达80余篇,并储备了一批调研工作的骨干。

  三是探索经验传承有效方式,培养和储备“教学型法官”。以培养和储备一批审判经验丰富、指导方法有效、工作热情较高的教学型法官为目标,我院积极探索“传帮带”的有效方式,充分调动法官参与干警培训及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利用新录用人员培训、资深法官课堂等契机,筛选审判业务、调研宣传等方面的行家里手为干警授课,帮助其积累讲授经验;在预备法官、新录用人员培训中开展“指导制”、“带教制”培养,指定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法官从审判实务、群众工作方法等多方面指导青年法官,努力实现教学相长;积极向上级法院、专业院校推荐优秀师资,为各审判领域的优秀法官创造锻炼机会,提升授课水平。截至目前,我院共有4名法官受聘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11名法官入选市高院师资库,十余名法官入选调解能力专项培训及预备法官培训师资队伍。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