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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李瑞翔院长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3-07-15 14:10: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朝阳法院隆重召开“七一”表彰暨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坚定执着,守住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是全社会法治信仰的树立。作为法官,守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需要坚守。臧德胜、刘黎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对法治信仰的坚守,朝阳法院发展成绩的取得也彰显了坚守的意义。虽然,很多时候坚守意味着寂寞,甚至是内心的折磨,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若干年后回想起来,才会无愧于审判事业,无愧于这个时代。李院长表示,基层法官是平凡的,但因为有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所以也会变得伟大。

  二是要勇于担当,不负光荣使命。作为法官,肩负着光荣的职业使命;作为朝阳法院的法官,还要承担起首都基层大院的历史责任。只有肯担当、敢担当、能担当,才能不辜负肩上的使命。要有一种争先恐后的荣誉感,把责任看重一点,把地位看轻一点,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名利看轻一点,在工作中比才干、比贡献,比谁案子办得多、比谁案件质量好;要有尽心尽责的工作作风,尊重群众的期待、体谅群众的不易、包容群众的不解,将心比心地替百姓解决问题;要有弘扬正义的使命感,真正把自己当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彰显法律的精神。

  三是要用心付出,提升司法公信。再宏大的目标,也要通过点滴努力才能实现。司法公信的提升除了要有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坚持,还需要用心审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个环节。优秀法官们之所以能取得那么好的成绩,离不开他们的用心和投入。做好审判工作,既要完成“量”的指标,又要追求“质”的提升,要秉着高度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像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对待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瑞翔院长指出,优秀的集体才会涌现出优秀的榜样,这些榜样也正是集体的宝贵财富。他号召全院党员干警,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典型、支持典型、爱护典型,携手并肩,共同推动审判事业蒸蒸日上!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