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朝阳法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正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党组书记、院长李瑞翔作了动员讲话,区委第十督导组组长陈琳传达了区委精神并对朝阳法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瑞翔院长在动员时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血肉联系,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搞好这项活动是2014年朝阳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全心投入,并认真落实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路径,是加强队伍建设的良好契机,全院上下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二是明确目标要求,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认真贯彻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市委 “五个不放过”、区委“三聚焦、三着力、三提高”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严格遵循整体安排和方法步骤,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时间服从质量。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突出“问题导向”,紧密围绕从严整治“四风”、突出领导干部、发动群众参与和查摆解决问题四个重点,查实找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狠抓整改落实,特别是要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务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的放矢、获得长效。
四是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院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做到“四个要”,即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问题意识,务求实际效果;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宣传引导;要切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真正使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成为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
区委第十督导组组长陈琳对朝阳法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要求朝阳法院全面掌握中央、市区委的政策部署,扎实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循序渐进,不出偏差、不走过场,真正实现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强化法治保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