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朝阳法院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确定了“六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
一是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集中查摆和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研讨,使与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务实作风、清廉要求不符合、不适应的思想观念和陋习积弊得到破除纠治,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秉承法治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履行审判职责、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和北京市高院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严谨、务实、高效地做好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在全院范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防止和克服司法能力不强、群众感情淡薄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司法作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赢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三是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将提升司法能力,优质高效完成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作为走群众路线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依托“1 4”青年法官培养模式,借助“法官讲坛”、“两评查”等机制和平台,使党员干警切实强化知识储备,提升实务能力,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真正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四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使党员干警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审判执行不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使领导干部倾听和把握广大干警的实际需求,坚持尊重、关心干警的工作理念,着力为干警办一批好事、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五是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宗旨意识,切实实现为民司法;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做到问计于群众、问需于群众、问效于群众,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抵制执法不公、司法不廉、享乐骄奢等不良风气,秉承“崇法、明断、敬业、惟新”的朝法精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形象。
六是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努力适应新媒体时代对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完善人大代表联络、人民陪审员参审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建立法院官方微博,自觉主动地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