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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临近,盗窃类案件如何防范
  发布时间:2015-02-15 09:40:58 打印 字号: | |
  临近春节,部分流串作案人员预备返乡,犯罪嫌疑人大多“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试图在这段时期疯狂作案,以获取不义之财。侵财型案件将进入多发、高发时期,尤其是盗窃类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希望广大市民注意防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盗窃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及发案规律,法官提醒大家着重防范以下几类盗窃犯罪:1、场所扒窃。2、入室盗窃。3、砸车盗窃。4、盗窃机动车。

  一、场所扒窃。此类盗窃发案时间节假日发较多;发案地点主要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商场、超市以及购物中心、医院等,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主要是掏兜、割包等;作案人多为1人作案,少数有2人以上团伙。由于秋冬人们穿着比较多,扒手也一样,他们会穿着很宽大的风衣类服装,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将外套等服饰搭在胳膊上,作案时用来遮挡别人视线。提醒市民注意,外出购物、就餐、乘车尽可能将钱包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内,在人多拥挤时要提高警惕,外出尽量不要带过多的钱款和贵重物品,信用卡要与身份证分离。要留意可疑人员,如有人故意推挤往身边靠时,要特别注意。购物时要及时检查随身物品,尤其是购买服装试穿时,手袋或手机最容易被窃,要时刻提醒自己并将随身衣物置于视线以内,如果是和朋友一起购物,应互相帮助看管,对此商家及工作人员要主动提示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入室盗窃。入室盗窃案件多为外地流窜作案。作案时间多为深夜或凌晨趁人熟睡或白天上班无人在家期间,进入屋内盗窃,犯罪分子多为结伙作案。地点主要在居民住宅区、城乡接合部的出租房屋。建议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如睡觉前挂锁,关好厨房、厕所窗户;安装报警装置;外出时家中不存放贵重物品、邻里间互相关照等措施。另一类是偷窃街边店铺、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和库房。例如我们就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杨某多次晚上撬锁进入街边营业的包子铺、羊汤店,超市等偷店内的财物,前后采取同样的方式盗窃了七家店铺和两家超市。在此我们提醒有营业店铺的市民朋友,在打烊的时候,店铺内尽量不要放现金等财物,另外可以安排人员晚上看管。

  三、砸车盗窃。莫把车辆当成保险柜。进入冬季,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也将呈现持续高发态势。撬砸汽车盗窃案件。在各景区、餐饮、商场等周边道路及露天停车场和物业管理不规范的居民小区较易发生。案件高发时段为晚上、凌晨、中午12时至14时。作案方式主要是采取撬砸车门、玻璃。我们就曾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孟某某、陈某某伙同他人在深夜、凌晨的时候在公路旁采用砸车窗玻璃的方式盗窃汽车导航仪,先后采取同样的方式盗窃了六台导航仪,后又作案时被抓。

  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首先是犯罪分子多以停放在居民区或单位楼下无人看管的轿车为目标,盗窃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车辆较少;其二是事主防范意识不强,将大量的现金、贵重财物放在轿车内,自认为很安全,把车辆当成保险柜;另外是被盗车辆的防盗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防盗设施。 防范措施:一是人离开车时不要将包、现金等贵重物品留在车上,即便是空包,也可能会引发犯罪分子作案动机,犯罪分子能通过玻璃看到空包,他不会认为包里没有钱;二是停车时要注意将车门关好,人离开时检查一下。三是车辆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正规停车场。建议各商家和物业部门在重点部位主动设立预警提示牌,提示车主不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下车时检查车辆是否锁好等。同时建议小区、大型停车场要加大保安力量,加强巡查。

  四、盗窃机动车。盗窃机动车如汽车、摩托车主要发生在住宅区、商业区外的路边、街边等无人看管的停车部位,发案的时段则主要集中在夜间。盗窃汽车犯罪主要手段有:一是使用解码器等专业仪器破解电子防盗装置、车辆密码实施作案;二是利用各种工具,采取砸撬门窗、车头盖、剪割防盗锁等方法破坏车辆防护装置,将车盗走;三是特制万能匙、偷配车钥匙、盗窃、抢夺汽车钥匙后等专门工具开锁作案。

  防范建议:1、给车辆加装传统的防盗机械锁具,安装隐蔽的电路、油路开关。窃贼在盗车时,首先是观察目标车辆是否安装了防盗装置,如果车辆安装了机械锁、暗锁等防盗装置,窃贼一般会敬而远之,因为此类防盗装置会大大增加作案时间,进而增加作案风险。2、不要将车辆停在无人看守的地方。大部分的盗车案件发生在无人看守的地段,尤其是夜间。因此,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将停车卡、行驶证随身携带,可以有效的防盗。即使万不得已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守的地段,也要做好防盗措施,同时尽量减少停放时间。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