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时间:
朝阳法院法官:赵佳 ——耐心细致 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5-07-21 09:49:00 打印 字号: | |
  赵佳,男,35岁,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副庭长。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该同志思想上积极上进、工作上勤恳踏实、作风上廉洁公正、审判上质效双优,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嘉奖、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等荣誉。主要事迹为:

  政治觉悟高,廉洁作风好。审判工作中,赵佳同志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学习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精神,并将其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能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调解和解,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充分做好协调释法工作;坚持群众立场,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确保纠纷的妥善解决,实现了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工作和生活中,赵佳同志均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牢记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操守,作风端正,廉洁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业务功底深,审判业绩优。赵佳同志法学基础知识扎实,能够熟练掌握民事审判中常见各类型案件的审理思路以及民事审判的各种程序性规定,并善于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审判难题,扎实的业务功底为其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赢得了当事人的信服。在担任法官助理一年间,赵佳就在带教法官的指导下,独立调撤案件300余起,业绩居同期法官助理前列;2010年7月被委任助理审判员后5个月结案177件;2011年全年结案452件,结案数居全院民事法官结案前列,且无一发回和指定审理;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结案数分别为355件和328件,审判数量和质量均位居该院民事审判部门前列,并呈现出调撤率高、一审服判息诉率高、主动履行率高和上诉率低、改判率低、信访率低的“三高三低”的良好态势。

  群众感情深,工作效果好。赵佳同志不仅注重把案子结出去,更注重事了人和,把调解贯穿到整个审判过程之中。同时,善于在调解过程中渗透判决思路,使当事人败诉后,在心理上也更易于接受,从而减少上诉和信访的发生。与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赵佳同志坚决杜绝“生冷硬横”,充分尊重当事人,积极换位思考,认真倾听。在一起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纠纷案件中,被告因对在先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在其他案件开庭时冲进法庭咆哮,扬言要带着其母亲尸体上天安门静坐和自焚。之后几次开庭,赵佳同志都耐心倾听被告唠叨家长里短,对其遭遇表示理解和同情,同时释法析理,耐心疏导,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本案判决被告败诉,但被告非但没有上诉,还真诚地表达了对赵佳同志的感谢。在处理一起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中,赵佳同志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让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法院提出的解决方案,信访人拿到相关款项后,当即表示息诉罢访,并向赵佳同志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奉献精神强,群众赞誉高。优异的审判业绩得益于赵佳扎实的业务功底,更得益于与他对法官职业和审判事业的热爱,以及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品质。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在努力钻研审判业务知识的同时,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不仅善于总结自己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还善于借鉴其他同志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他把“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这句法谚的精神内涵落实到审判工作中。为了快速化解矛盾,为了不让正义“迟到”,克服家离单位远以及孩子年幼等困难,经常自觉加班加点,一天开五、六个庭更是习以为常。白天没有时间写判决,就晚上写,晚上写不完就周末加班写。2013年11月,两位当事人送来锦旗和表扬信,感谢赵佳同志仅用4个工作日就帮助其讨还了被拖欠半年多的款项,称颂赵佳同志的工作效率是朝阳法院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