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法院执行局张伟法官与知识产权审判庭巫霁法官共赴现场,联合对一“西贝”被侵权案件进行现场执行,该案件受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报道。
内蒙古西贝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贝”)申请执行北京双桥快乐草原莜面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草原”)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快乐草原停止商标侵权、变更店面装潢及布局,同时快乐草原在《新京报》登报致歉,支付西贝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80余万元。执行中,快乐草原与西贝公司就店面装潢及布局变更标准产生了争议。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做到定纷止争,张伟法官邀请一审法官巫霁共同前往现场查验被执行人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另,我院已查明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其经营收入,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但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落实《朝阳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事项工作机制》。朝阳法院学习兄弟法院优秀做法,决定对快乐草原发送《预处罚通知书》。
现场执行中,张伟法官、巫霁法官同西贝代理人共同查看快乐草原的变更情况,经现场验收,西贝认可被执行人的更改,并当场申请对快乐草原店面装潢及布局的执行请求结案。另,对于快乐草原的致歉信,巫霁法官当场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快乐草原进行了内容修改。最后,法官助理柴松向快乐草原送达《预处罚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7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
此次朝阳法院执行局与知识产权审判庭联合现场执行,体现了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落实了“六保六稳”精神,服务了区域经济发展大局。本次执行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同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