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院 推动诉源治理”为主题,选取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予以印发。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构建的以“柔性司法”理念为核心,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1+3”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成功入选。
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结合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坚持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构建以“柔性司法”为核心,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1+3”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和多元共治水平,不断发展新时代家事纠纷治理的枫桥经验。一是坚持预防和调解优先,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深化“辖区法官”机制,坚持“多元调解”机制。二是坚持保护和教育结合,构建特色司法保护体系,建立“立审执优先”机制,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教育模式,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保护辖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三是坚持回访和延伸统一,传递司法为民人文关怀,坚持跟踪回访机制,首创教师“法制教育基地”,坚持良好家风故事及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弘扬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此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是对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激励。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将更加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更深、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