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商登煜法官承办的李某某、胡某倒卖文物案入选。
该案系北京市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胡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四季酒店等地,以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掩护,通过将青铜器著录中的铭文錾刻到国家禁止经营的青铜器上的方式,将来路不明的青铜器伪造成有传承的青铜器,自北京市文物局获取拍卖许可,意图以拍卖的方式倒卖文物。经鉴定,涉案青铜器中伯鱼作青铜鼎、郑羌伯作青铜鬲属于西周文物,为三级文物。案件审理期间,检察机关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朝阳法院分别对二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同时依法判处二人承担赔偿文物修复费用、赔礼道歉等相应民事责任。
本次案例的入选,充分体现了对朝阳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文物犯罪、切实保护文物司法举措的认可。今后,刑事审判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有效统筹打击犯罪与文物保护,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力度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