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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案件入选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25 09:48: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商登煜法官承办的李某某、胡某倒卖文物案入选。

该案系北京市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胡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四季酒店等地,以北京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掩护,通过将青铜器著录中的铭文錾刻到国家禁止经营的青铜器上的方式,将来路不明的青铜器伪造成有传承的青铜器,自北京市文物局获取拍卖许可,意图以拍卖的方式倒卖文物。经鉴定,涉案青铜器中伯鱼作青铜鼎、郑羌伯作青铜鬲属于西周文物,为三级文物。案件审理期间,检察机关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审理,朝阳法院分别对二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同时依法判处二人承担赔偿文物修复费用、赔礼道歉等相应民事责任。

本次案例的入选,充分体现了对朝阳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文物犯罪、切实保护文物司法举措的认可。今后,刑事审判庭将继续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有效统筹打击犯罪与文物保护,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力度与水平。

 



 

责任编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