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在近年审结的涉及北京京诚天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得意上品(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经调查发现存在大量租赁公司向非京籍自然人出租车辆用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现象,案件整体反映出几方面问题:一是租赁双方明知从事网约车经营,但欠缺资质扰乱行业秩序;二是投保专业运营险意识不足,交通事故后引发赔偿争议;三是车辆租赁多为租赁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存在形式不一、提示不到位、承租人违约责任较重等情况。为保障运营安全和相关主体合法权益,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最大限度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朝阳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提出三点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整顿网约车行业秩序;二是完善保险准入机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三是出台示范合同文本,推动行业规范建设。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收到朝阳法院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将朝阳法院司法建议抄送北京市交通委和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为行业政策制定部门和执法部门就行业法规建设、政策修订、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和违法整治、秩序整顿提供参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表示将会结合朝阳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加强辖区网约车平台合规化审查和整顿工作,加强租赁汽车行业风险警示和违规整治;并表示希望与朝阳法院就行业企业涉诉数据共享、行业涉诉高频难点问题治理、行业法治和法律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助力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